1.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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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马庆林 |
联系方式 |
029-88182709 |
成员 |
桑元峰、马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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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吴洁 |
联系方式 |
029-8818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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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录取人数 计划录取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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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安排(复试各环节具体要求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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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
10月10日 8:30-16:30 |
报到地点 |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3号楼210教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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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
综合英语(包括阅读、翻译、写作) |
时间、地点 |
10月11日 8:30-11:30 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406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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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100分) |
专业综合面试 |
时间、地点 |
10月11日 14:30 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508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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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政策 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达到相应水平。截止10月10日17时,我校将随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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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携带的材料 |
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应证明材料;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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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复试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注重对考生德智体的全面考察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充分体现机会公平、标准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4.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5体检不合格;6.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量化办法查看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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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
6165cc金沙总站党委029-88182708 |
邮箱 |
124914588@qq.com |
备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专业面试:10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情况应有现场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3.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具体量化内容为: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
具体量化以2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以上两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考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