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全体教师:
根据校科研处《关于组织动员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安排通知》,现就我院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和说明,请予执行。
一、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10日):动员、组织和预申报;
第二阶段(2016年2月1日-5日 ):学院组织专家初评;
第三阶段(2016年1月1日-10日):二评;
第四阶段(2016年2月23日-25日):上报科研处申报书纸质稿和电子稿。
二、 申报说明
1. 课题类别及经费
1) 重点项目(35万元)
2) 一般项目(20万元)
3) 青年项目(20万元)
2. 申报条件
1) 副高以上或博士;
2) 副高以下,须2名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 青年项目申报人及其课题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4) 课题组可吸纳境外研究人员。
3. 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 工作网站
但凡涉及项目申报工作所需的政策和材料(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课题指南、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请登录:
1) 校科研处网站;
2)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
5. 注意事项
1) 课题主持人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同年度其他国家项目;
2)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项目;
3)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项目;
4) 申报书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和要求”执行;
5) 预申报、预评等需学院协调帮助事宜请与王萍或马腾老师直接联系。
外国语学院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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